今年以来,灵璧县法院纪检监察组认真落实院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大力推进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政治保证和廉政保证。
抓好党组主体责任到位。院党组切实担负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做廉洁从政的表率。其他党组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把好“廉洁关”。做到常研究、常部署。严格执行专题报告制度,坚持院党组每年向纪委专题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驻法院纪检监察组坚持从小事抓起、从细节入手,及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在人民法院工作中存在的“四风”问题。
抓好骨干履职责任到位。驻法院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中层干部作为部门核心的作用,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 中层干部扮演好“五员角色”;本部门政务管理的“指挥员”;审判流程管理的“监督员”推进案结事了的“审判员”;部门干警率先垂范的“示范员”;联系院党组与干警的“联络员”。中层干部既要以身作则约束自己,更要对部门人员严格管理,坚决整治司法活动中的“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现象和队伍管理中的“庸懒散奢”现象,做到“看好自家人,守好自家门”。
抓好纪检监督责任到位。驻法院纪检监察组树立正确监督观,敢于动真碰硬。进一步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按照有职有权、权责统一、失职追责、渎职查处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办法,做到人人签订遵守、事事分解职责、层层追究责任。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绝不姑息,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2021-08-31 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