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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宣布支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并上升为国家战略。2020年8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合肥主持召开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一年来,江苏、浙江、安徽、上海三省一市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紧扣“一极三区一高地”的战略定位,紧扣“三大使命、七项任务”的战略要求,紧密携手,各扬所长,协同发力,一批重点协同事项顺利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进入新的加速期。三省一市政法机关以时不我待的使命感、只争朝夕的紧迫感,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共识,主动对标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加强政法领域协作,着力推进长三角地区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为长三角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9月23日,长三角地区党委政法委书记座谈会在安徽合肥召开,签署《长三角地区党委政法委书记座谈会会议纪要》。本报今天推出整版报道,解读《会议纪要》核心要义,并编发部分省(市)直政法单位负责人在座谈会上的发言,以飨读者。

9月23日,长三角地区党委政法委书记座谈会在安徽合肥召开,总结近年来沪苏浙皖在推进平安长三角、法治长三角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交流了工作经验,分析了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平安保障和法治护航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深化协作配合提出了意见建议,签署《长三角地区党委政法委书记座谈会会议纪要》(以下简称《会议纪要》),形成了进一步加强合作、打造共建共治共享长三角的共识。安徽省委书记李锦斌在会议期间会见了与会代表。上海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于绍良,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费高云,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昌荣出席会议并讲话,安徽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韵声主持会议并讲话。

加强平安建设合作  打造更高水平平安长三角

根据沪苏浙皖(以下简称四地)政法委书记共同签署的《会议纪要》,四地将进一步加强平安建设合作,共同致力于打造更高水平平安长三角。重点是开展四个深化合作——

深化维稳安保合作。建立健全政策措施共商、平台载体共建、风险隐患共防、突出问题共治、政法资源共享的体制机制。推动建设长三角一体化情报指挥联动工作平台,健全跨区域重大突发警情协查、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公共卫生事件协防联控,完善长三角地区维稳协调机制、防范处理邪教工作协作机制、跨区域护路护线联防机制。

深化反恐怖合作。完善“沪苏浙皖反恐区域协作平台”实战功能,加强网络反恐协作。

深化打击犯罪合作。建立完善依法惩处黑恶犯罪交流、会商、协作机制,对重大疑难复杂跨区域黑恶案件,强化线索核查、案件侦办、追逃协作配合,加强跨区域涉案财产调查取证、查控处置协作配合,确保“黑财”处置到位。建立健全联合防范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和电信网络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协作机制,持续开展“长江大保护”,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活动。

深化“平安边界”合作。持续推进省际平安边界建设,建立健全毗邻县(市、区)平安边界联席会议等长效机制,强化省际交界区域治安问题联合整治、矛盾纠纷联合调处、公共安全联合管理。加强省际公路和水路卡口建设,推动在省际交界陆路道口建立公安检查站,实行多方派驻、信息共享、联合防控、综合执法管理模式。

加强社会治理合作   打造社会治理现代化长三角

《会议纪要》明确,四地将进一步加强社会治理合作,共同致力于打造社会治理现代化长三角。提出在三个方面加以推进——

推进政法领域为民服务“放管服”改革。强化政法服务保障,推进长三角区域政务服务“全域通办”“一网通办”和企业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推进长三角区域公安可信身份认证互认以及长三角区域户口迁移跨省通办、“一站式”办理。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互学互鉴。鼓励多层次建立社会治理试点合作交流机制,加强区域流动人口和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吸毒人员、涉邪教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的合作,强化相关制度、数据、标准的融合互认和共享共用。加强区域危险物品、易涉毒物品的联合管控、寄递物流渠道联合防范。针对“三跨三分离”信访矛盾,特别是重复信访、信访积案,共同协调推动治理责任落实,多措并举化解矛盾纠纷。

推进区域社会治理信息资源共享。探索数据资源融合先行先试,对接区域内政法信息数据标准,研究建设区域政法系统信息数据资源共享平台,推动共建共享、互联互通、开放兼容。充分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推进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建设,探索创新长三角政法大数据实战应用工作机制,推动信用管理跨区域联动互认。

加强法治领域合作   打造更高水平法治长三角

四地政法机关表示,将进一步加强法治领域合作,共同致力于打造更高水平法治长三角。突出体现在三个方面加强——

加强区域立法协同和促进适法标准统一。充分发挥政法职能作用,助力长三角区域行政立法协调更高质量更高层次发展,探索构建同步调研、同步论证、同步起草、同步征求意见的立法工作模式,促进相关地方行政法规在关键条款和内容上保持协调。探索建立法律政策统一适用标准,强化执法司法理念统一,建立区域案例指导制度,促进司法裁判尺度趋同,探索建立区域内法院电子卷宗相互查阅机制。

加强区域执法司法协作。推动建立跨区域诉讼协作机制,建立特殊案件跨省际办理机制,推进诉讼平台对接、司法数据互通,建设“一站式”跨区域诉讼服务专窗,实现诉讼服务“同城化”待遇。针对长三角地区经济社会领域共性问题,特别是经济金融、知识产权、生态环保、反电信诈骗以及缉毒执法等领域,加强执法司法协作。深化司法执行联动协作机制建设,推动长三角区域省(市)执行指挥中心横向联网,构建区域社区矫正信息化协同机制。

加强区域法律服务合作。探索建立律师异地阅卷协作机制,建立跨地区律师维权和投诉查处案件协调机制。加大司法鉴定、公证、仲裁、调解、法律援助等领域合作力度,为群众提供综合性、便利性、多元化、跨区域法律服务。做实做强区域法学、法治论坛。

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合作   打造政法人才培养交流高地

四地政法机关形成共识,要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合作,共同致力于打造政法人才培养交流高地。重点从三个方面加以探索——

探索建立区域政法干部交流学习机制。推进沪苏浙皖政法干部交流学习,充分依托长三角一体化建设干部交流平台作用,建立相关层级干部跟班学习、互派挂职、培训交流协作机制,搭建区域政法干部实践锻炼平台,提高政法干警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建设能力。

探索建立区域政法人才库。创建沪苏浙皖政法骨干人才资源库,共同组建“长三角司法鉴定人专家库”“破产管理人资源库”等专业技术人才库,促进四地司法服务资源共享。

探索建立区域政法人才合作培养机制。推动有较强执法办案实践经验和教学授课能力的政法干部和法学专家定期或不定期从事巡回教学,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着力培育一批德法兼修适应新时代平安长三角法治长三角建设的法治人才。加强政法队伍岗位实训,开展长三角政法队伍联合练兵竞赛、联合办班等活动,形成教育培训联动、政法人才共育的良好态势。

沪苏浙皖政法委书记表示,四地党委政法委要进一步加强政治建设,进一步开展政治督查,推动落实本次会议明确的工作任务。根据工作需要,经协商一致,四地党委政法委定期召开区域合作座谈会,研究推动解决四地平安建设、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建设、队伍建设的重大共性问题。

会议商定,2022年长三角地区党委政法委书记座谈会在江苏省召开,由江苏省委政法委承办。

安徽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李建中,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开军,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武出席会议,沪苏浙皖党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分管日常工作的负责同志、司法厅(局)长、信访局长和法学会负责同志等参加了会议。部分省(市)直政法和信访单位代表作了交流发言。

资源共享共用夯实司法协作机制基础

法治长三角是长三角一体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的作用不可缺位。长三角地区法院开展司法协作由来已久,迄今已经历13年。自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以来,安徽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省委和省委政法委工作要求,与沪苏浙法院在理念视野上等高对接,在联动协作上无缝对接,在服务保障上融合对接,司法护航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立足司法协作,主动对接法治长三角建设。突出跨域协作“总抓手”,夯实长三角司法协作机制基础。搭建协作平台,在长三角三省一市主要领导座谈会基础上,四地高院层面建立常态化工作会议机制,每年轮值举办司法论坛、工作会议、联席会议,确定不同主题,研究重要事项,加强工作交流和经验分享。13年来,四地高院先后围绕诉讼服务、环境资源、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执行一体化等签署整体性、指导性框架协议8份。建立典型案例发布制度,2020年联合发布首批长三角法院典型案例24个,统一区域法律适用。凸显安徽作用,安徽高院自2012年加入长三角司法协作,先后围绕司法能力建设、文化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分别在黄山、合肥、六安金寨承办三届长三角法院工作会议。牵头制定民间借贷纠纷等8类案件立案材料清单,推进长三角区域法院诉讼服务标准化建设。

立足审判执行,主动服务一体化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努力满足长三角一体化对司法的新需求。调研谋良策,紧扣“一体化”“高质量”,开展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司法大数据研究。今年,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安徽高院出台工作意见,提出16条司法服务保障举措。办案履职能,2020年至今年上半年,安徽法院审结涉沪苏浙企业民商事案件34590件,委托执行案件18184件,受托执行案件50575件。服务同城化,推进跨域立案全覆盖,2020年至今年上半年,完成长三角地区跨域立案994件。安徽法院诉讼服务网入驻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诉讼服务实现“同城待遇”。

立足安徽实际,主动延伸司法协作范围。以大交流推动大发展,不断提升长三角法院司法水平。强化协作职能,作为最高法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司法工作小组成员,加强与最高法第三巡回法庭对接,落实好最高法关于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各项部署要求。将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列入省高院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听取工作汇报,专题研究服务保障举措。拓展协作层级,在最高法领导下,四地高院、知识产权局召座谈会,共签推进长三角一体化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备忘录,服务创新体系共建。四地高院探索调解、送达、保全等数据跨区域对接,推动长三角智慧法院数据资源共享共用;连续六年主办皖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讨会,与上海高院等就劳动争议案件办理印发会议纪要。支持中基层法院深化司法协作,全省7家地市法院与沪苏浙法院签订12项合作协议。合肥法院推进执行辅助事务集约化办理,协助办理沪苏浙法院车辆查封、解封及不动产司法业务,协调解决执行争议案件;与杭州互联网法院等共建长三角司法链,电子存证超47.3亿条。拓宽交流渠道,与25家沪苏浙法院缔结为友好法院,建立对标学习沪苏浙长效机制。

把握战略使命扛起法治保障检察担当

“一体化”是区域协调发展的最高形态,是长三角高质量发展的鲜明特色。近年来,上海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政法委的直接领导和有力指导下,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立足上海区域定位,细化检察各项举措,努力为平安长三角、法治长三角建设提供高质量“检察产品”。

深化“一体化”协作,提升检察服务保障能级。推进区域检察协作平台机制系统集成,联合苏浙皖省级院,累计形成整体性或专题性协作机制近30项,建立省级交流平台10余个,轮值做好沪苏浙皖检察工作座谈会、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检察论坛,融合汇智、资源共享。上海青浦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江苏吴江、浙江嘉善检察机关,瞄准“不破行政隶属、打破行政边界”,建立20余项基层检察协作机制,精耕一体化示范区“试验田”。深化重点领域执法司法协作,联合开展“环太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三年专项行动”“长江十年禁渔”生态环境保护等专项行动,共同实施沪苏浙皖社区服刑人员外出管理办法、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十条意见”,共建区域内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加强跨区域诉讼服务和惠民便民协作,推动长三角区域“12309”检察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沪苏浙三地间率全国检察机关之先实现律师互联网异地阅卷。

筑牢平安屏障,助推率先形成新发展格局。加强重大风险联防,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化重大活动联合保障机制,加强应急处突准备,做好建党100周年和进博会、花博会等重大活动节点的信访维稳工作。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打伞破网”,推进落实“六清”工作,开展涉信息网络黑恶犯罪专项整治,依法慎重办理了一批社会关注度高、人民反映强烈的刑事案件。加大惩治危害疫情防控司法力度。擦亮超大城市社会治理民生底色,会同住建委等多部门出台意见共同推进城市公共安全问题治理,全链条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共同打造平安边界,开展维护高铁沿线安全专项检察监督;加强长三角地区检察机关反走私执法一体化协作,形成反走私工作合力,更好服务长三角区域营商环境。

擦亮法治名片,展现城市“软实力”善治效能。统筹绘制法治保障“施工图”,连续三年制发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检察方案,连续四年制发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检察意见,主动加强服务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实施的检察供给。发挥金融检察专业化优势,深化证券期货、银行保险、网络犯罪等专业化核心团队建设,与公安、法院、人民银行等五部门建立反洗钱协作机制,完善上游犯罪案件同步审查、“一案双查”洗钱犯罪工作机制,共建长三角区域追赃挽损检察协作机制。落实知识产权大保护,深化知识产权检察职能统一履行试点,出台国内首个跨省域知识产权保护指导性文件,成立“青吴嘉知识产权检察联合办案组”。推进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因企制宜探索推行合规繁简分流,浦东新区检察院办理的首个跨省涉案企业合规社会调查,为长三角区域检察协作提供了规范样板。实行最严格生态保护,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本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刑事案件,办理全国首例涉长江经济带跨省域行政公益诉讼案。

强化合作协同构建起警务一体化发展格局

近年来,浙江公安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公安部和省委政法委的决策部署,在上海的龙头带动下,在江苏、安徽两地的鼎力支持下,一体推进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在促进长三角区域警务一体化发展中展现浙江作为。

强化“共同体”意识,推进警务发展一体化。浙江省公安厅党委经常性听取汇报、研究部署长三角区域警务一体化工作,浙江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王成国到任后,第一时间研究,要求深化认识、强化协作,为区域警务一体化再作新贡献。三省一市公安机关联合出台《2018年—2020年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确定12个大项100个小项重点任务,配套实施多个领域一体化协议,构建形成系统、综合、科学的警务一体化发展格局。

深化“护城河”模式,推进安保维稳一体化。建立互为“护城河”安保协作模式,圆满完成了新中国成立70周年、进博会、世界互联网大会等重大活动安保任务。特别是在庆祝建党100周年安保任务中,与安徽公安举行警务合作交流会,在互通情报信息、联手打击犯罪、强化警务协作、注重法治保障等方面形成共识。推动上海市公安局牵头召开一市三省安保协作会议,牵头组织召开一市三省治安部门警务协作会议,推动区域安保圈层更加牢固。

聚焦“防风险”核心,推进联防联控一体化。始终把防范重大风险作为首要责任,打通一市三省涉重大风险相关信息,实现互访互查。探索建立长三角地区危化品道路运输协同管控机制,优化完善危化品车辆相邻省份通行政策、检查勤务等合作事项,协同开展重点违法车辆每月抄告和预警布控,推动省际毗邻地区警务合作更加紧密。

突出“放管服”改革,推进惠民利企一体化。将“放管服”一体化任务列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重点内容,实现长三角地区户口迁移“跨省通办”,与安徽试点开展身份证首次申领、新生儿入户“跨省通办”;驾驶证、居民身份证等电子证件在长三角区域实现路面查验、违法处理和宾馆入住等场景互认应用。推进口岸出入境一体化建设,牵头拟定《示范区工作类居留许可互认操作细则》,实现人员流动领域一体化制度新突破。

下一步,浙江公安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虚心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的好做法好经验,打造更多具有浙江公安辨识度的硬核成果,努力服务高质量发展、竞争力提升、现代化先行。一是强化使命担当。始终将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持之以恒做好“一体化”这篇大文章,努力实现从“有”到“优”,从“事”到“智”的转变。二是强化突破创新。对标2021年重点任务书,逐一细化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状,完善动态跟踪、信息报送和督查通报等机制。探索实施“长三角+N”区域合作模式,以点带面推动数据共享、护航绿色发展等关键领域实现重大突破。三是强化实战实效。着眼2022年杭州亚运会和第八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等重大活动,持续深化互为“护城河”安保协作模式,进一步提升整体作战优势。创新拓展便民利企服务新举措,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保驾护航。

携手共商共建共享法治保障法律服务

近年来,江苏司法行政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省委省政府和省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积极融入“政策措施共商、平台载体共建、风险隐患共防、突出问题共治、政法资源共享”的长三角政法工作格局,围绕一体化法治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长江大保护等主题,与沪浙皖三地司法行政机关紧密携手、协同发力,全面构建法治保障“共同体”,打好法律服务“协同战”,打造基层治理“升级版”,不断把高水平平安法治长三角建设向纵深推进。

以全方位实施法治建设规划为引领,深入构建法治保障“共同体”。围绕全面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深入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推动建立健全新时期法治建设区域统筹、协作、交流机制,让高水平法治成为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标志。深化行政立法合作,围绕长江大保护、绿色生态修复等重点,加强联合调研、联动立法,探索推动建立区域立法项目储备库,推动地方法规统一政策口径、完善区域衔接适用。深化执法监督协作,建立健全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的行政执法监督实战化协作机制和信息化管理平台,推动执法数据共享、基准统一,常态化开展长江禁渔、沿江排放、太湖流域综合治理等区域联合执法监督。深化法治创建联动,以绿色生态一体化示范区为样板,开展法治政府、法治城市、法治乡村等联创共建,探索法治实施一体监测评估,多维度衡量实际“法律效益”,提升长三角法治一体化实践水平。

以服务保障构建新发展格局为定位,全力打好法律服务“协同战”。发挥长三角法治资源集聚优势,创新全方位、全链条、全领域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全方位推进营商环境建设,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程序,探索开展跨区域合法性审查,助力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全链条保障产业循环畅通,主动对接融入补链固链强链专项行动,推进法律服务链和产业创新链“双链”融合,探索建立产业链法律服务联盟,构建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协作机制。全领域强化涉外法律服务,着眼推动自贸区联动发展,加强海外法律服务中心、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仲裁中心等平台合作共享,深化高端化、国际性法律服务机构、人才合作交流,全力护航长三角企业“走出去”。

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方向,创新打造基层治理“升级版”。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为着力点,更好发挥司法行政在深化基层依法治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独特优势。着眼营造全民守法的浓郁法治氛围,全面启动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开展以长江保护法为重点的法治宣传“五进”活动,积极打造具有长三角特色的沿江沿海以及大运河沿线法治文化集群。着眼筑牢城乡善治的社会根基,把城市小区、乡村社区作为治理重点,建立网上“援法议事”机制和云端“百姓议事堂”等。着眼深化便利共享的服务机制,进一步健全长三角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构建区域性非诉纠纷化解体系,创新矛盾纠纷“全周期”管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区域平安和谐稳定。

 

 

创建时间:2021-10-09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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