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9日上午,灵璧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了政法干警及司法雇员绩效考核评审会议,院党组成员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本次绩效考核工作严格按照《灵璧县人民检察院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灵璧县人民检察院绩效考核奖金分配方案(试行)》《安徽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及《安徽省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工资收入分配实施意见》文件规定,规范考核流程,明确考核内容,对干警一年来的工作表现作出公正合理的评价。
绩效考核奖金分配坚持客观评价、简便易行、合理有效的原则,遵循司法规律和检察职业特点,立足岗位职责,注重工作实绩,以督促工作积极性有所懈怠的干警在新的一年里戒骄戒躁、脚踏实地,鼓励工作表现突出的干警继续为检察事业奉献光和热!(徐锐)
2020-01-12 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