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灵璧县委政法委员会

灵璧长安网
网站首页    部门动态    法院    灵璧法院审理一起强制医疗案件

 


近日,灵璧法院刑事审判庭前往宿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强制医疗案件。

2022年216日晚,涉案精神病人顾某某因精神异常,被害人张某某(系顾某某母亲)在家中对顾某某看护,次日5时许,顾某某开门外出,张某某起床跟随,顾某某突然用拳头连续击打张某某脸部与头部致张某某倒地,并用脚踹张某某头部及其上身,致张某某受伤昏迷,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顾某某案发期间患有“急性短暂性精神病”,案发时处于该病显症期;顾某某在本案中无刑事责任能力。因本案涉案精神病人顾某某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于2022414日被公安机关送至宿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治疗。

本案承办法官了解顾某某的身体状况及住院治疗期间不宜离院的客观因素,在开庭前到宿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会见了本申请人顾某某,向其主治医师了解被申请人的病情,同时与被申请人进行交流并制作笔录,确认被申请人的身体和精神状态是否适合参加诉讼。为充分保障其合法权益,从庭审安全角度出发,经与医院相关负责人沟通后,承办法官和审判团队前往宿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审理此案,灵璧县法院特安排司法警察前往医院做好现场庭审安保工作。

审理过程中,顾某某法定代理人、指定辩护人出庭为其代理、辩护。经与顾某某主治医生沟通,了解到顾某某所患急性而短暂的精神病性障碍,但在住院期间情绪稳定,未发现明显的幻觉妄想,目前主要以药物治疗,辅助心理治疗。经过一个小时的审理,庭审顺利结束,本案将定期做出判决。

 

 

创建时间:2022-06-14 09:25

灵璧法院审理一起强制医疗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