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灵璧县委政法委员会

灵璧长安网
网站首页    部门动态    检察    灵璧县人民检察院运用“三个借助”工作法做实民事虚假诉讼深层次监督

 


灵璧县人民检察院以“智慧民行”品牌为引领,运用“三个借助”工作法,以虚假诉讼案件的甄别和发现为突破口,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科技智慧、监督智慧,加大民事虚假诉讼深层次监督案件的办理力度,有效遏制该类案件的高发态势,维护了灵璧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态势。

民事虚假诉讼是指行为人单独或者双方恶意串通,采取伪造变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企图使人民法院作出错误裁判、调解或者执行法律文书,妨害司法秩序的行为。民事虚假诉讼不仅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而且破坏正常司法秩序,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三个借助”工作法即:在司法实践中,借助“科技智慧”,加强与刑事检察等部门的内部协作,通过大数据分析多渠道发现民事虚假诉讼线索。在审判监督中,借助“检察一体化”,多举措落实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精准监督。推动对违法送达等浅层次违法行为监督,向审判人员违纪违法等深层次违法行为延伸。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采用上级院指导形式办理,发现程序瑕疵等共性问题,通过提出改进工作的检察建议予以监督。在社会治理中,借助省院“打击虚假诉讼”联合会签文件,加强与各部门联动,有效固定虚假诉讼的证据,对认定标准达成共识,提升全社会对虚假诉讼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以“我管”促“都管”,多元化预防和惩治民事虚假诉讼。

运用“三个借助”工作法,该院有效克服了民事虚假诉讼发现难,取证难,查处难的情形。自2019年以来共办理民事虚假诉讼案件94件,其中检察机关依职权发现92件,当事人申请监督2件。从监督方式看,提请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是主要监督方式,其中提请宿州市人民检察院抗诉2件,宿州市检察院抗诉后均获得法院改判,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88件,法院全部采纳了建议。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创建时间:2022-08-25 15:57

灵璧县人民检察院运用“三个借助”工作法做实民事虚假诉讼深层次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