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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灵璧县人民法院将涉公案件执行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点任务,强化府院联动机制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9月底,该院106件涉公案件,已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或给付的105件,执行到位金额1825万元。

在涉公案件执行中,灵璧县人民法院将全县划为7个辖区,由7名党组成员带领一个执行小组,负责一个片区的涉党政机关案件推进,对各自承办的案件负责,确立了一把手指挥督办、院党组成员包案、专人负责、专班推进、专案化解的工作机制。院党组成员与执行小组逐案分析具体案情及债务履行情况,到涉案乡镇政府、村委会逐一约谈涉案党政机关负责人,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同时,强化府院联动,积极做好双方当事人协调工作,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执行标的、清偿难度等诸多因素,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涉党政机关案件在短时间内取得突破性进展。

程某某在1997年至1999年期间,为灵璧县某镇6个村民委员会打多眼抗旱井,程某某多次向村委会催要打井款未果,在2017年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村委会支付打井工程款。判决后,6个村民委员会没有履行义务,程某某向灵璧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因受财政体制所限,村委会又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案件陷入执行困境,院长王世兵决定包案办理。在认真研判案情后,多次约见申请执行人,在沟通中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合法诉求,并与乡镇政府相关负责人积极沟通,释案说法。同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第一时间向县委报告了案件执行情况,县委政法委作出重要指示,敦促涉案乡镇主动对接法院和当事人,尽快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过多番沟通,乡镇政府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执结案件6件,执行到位金额169165元 。(殷朝云)

 

 

创建时间:2022-10-20 15:49

灵璧县强化府院联动 加快涉公案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