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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灵璧县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党政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纳入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

领导带头扛责。该县制定《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工作要求落实指引任务分解表》,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年终述职内容。县政府常务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6次。5月15日专题听取党政主要责任人和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述法,推动法治建设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严肃考核量责。该县建立法治灵璧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将法治建设责任纳入各镇、县直机关考核方案县级年度综合考核中,法治建设占3分,其他工作的考核中也包含学法用法等相关内容。结合谈心谈话、综合考核、任期考核等情况,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选用的重要标准,考准考实干部的履职表现。

深化督导明责。该县健全人事任免工作机制,实行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对县处级以上拟任人员统一组织法律知识测试,通过以考促学,持续提升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水平。加大法治督察和责任追究力度,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党委巡察范围,实行一并巡察、一并反馈、一并整改。(孙宜虎)

 

 

创建时间:2022-11-16 08:48

“以责为纲”深入推进法治灵璧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