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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首页    法治建设    闫海涛院长向灵璧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依法能动履职,严格公正司法,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法治保障。

一、坚持与中心大局同频共振,合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坚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从严惩处危害社会安全稳定犯罪,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219件297人、起诉687件832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了马某等28人涉恶案件。

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将优化营商环境列为“一把手”工程,多次开展“优环境、稳经济”现场办公。对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不批捕1人、不起诉10人。积极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立足办案精准制发检察建议2件,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

助力美丽灵璧建设。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10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立案11件。办理了徐州某再生资源公司跨省非法倾倒危废物品污染环境案,督促涉案单位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330余万元,清运处置危险废物1300余吨。90余名干警分批深入文昌社区,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

二、坚持与平安法治同向而行,努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全面推进“府检联动”。与县政府联合推动《关于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落地。与县司法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实施意见》,提升工作协同质效。通过“府检联动”机制,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涉药品安全犯罪案件2件。

深化“温暖控申”建设。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对接收的81件群众信访,七日内程序性告知、三个月内办理进展或结果答复率均100%。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让群众的诉有人管、事有人办。院领导包案办理涉法涉诉首次信访10件,已化解10件,推动矛盾化解在首访、问题解决在基层。

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全面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 体现情理温度。认罪认罚适用率92.6%,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内生稳定。常态化开展法治宣讲60余场次,民法典集中宣讲被安徽电视台农业科教频道报道。

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强化检监协作配合,受邀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4件。审查起诉职务犯罪5件5人。移送洗钱犯罪线索1件,并已判决生效,实现我县打击洗钱犯罪零突破。向市检察院移送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线索2条,成案办理2件2人。

三、坚持与司法为民同心奋进,倾力守护民生福祉

办好司法利民便民实事。办理扶贫领域支持起诉案件32件,促成收回资金200余万元,保障了民生领域专项资金安全。向因案致贫、致困的案件当事人及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30余万元,帮助群众纾困解难。落实县委“走基层、防疫情、促发展、惠民生”工作安排,全体检察人员赴向阳镇走访群众1600余户,助推解决各类问题172件。

守护好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4人,受理民事公益诉讼线索21件。守护百姓“钱袋子”安全,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理的华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成功促使其全部返还80余名被害人600余万元“养老钱”。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坚持依法惩戒和精准帮较相结合,尽可能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强化未成年人公共利益保护,公益诉讼检察立案6件。制发“督促监护令”43份,推动落实家庭保护责任。19名兼职法治副校长积极履职,开展法治教育课63次。“绿伞行动”青年志愿服务队获评宿州市“学雷锋志愿服务优秀典型”,1名干警获评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四、坚持“四大检察”同步推进,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民事检察力度增强。受理民事监督案件127件,同比上升41%,支持提起民事诉讼32件。深入开展“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办理某公司担保合同效力纠纷案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5件,审判活动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6件。

行政检察开创新局。受理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4件,同比上升100%。受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6件,提出检察建议6件。联合法院、司法局共同制定了《关于强化协作配合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实施方案》,促进案结事了人和,相关做法被《安徽检察情况反映》选登。

公益诉讼检察有序拓展。公益诉讼立案99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69件,民事公益诉讼30件。履行诉前程序56件,提起公益诉讼12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推动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五、坚持对修身守正同等关注,着力锻造过硬检察铁军

抓牢政治建检。始终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心走实。落实“党建+”模式,推动党建业务双促进双提升。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制定贯彻落实举措23条,推动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抓实业务强检。突出检察核心能力建设,创新“检案细说”法学研修品牌,提升干警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意识和能力。1名干警入选全国重罪检察人才库,1名干警获评省“优秀公诉人”,2名干警入选全省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

抓紧从严治检。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党组与驻院纪检监察组专题会商,研究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措施。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狠抓“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实,让“逢问必录”成为每个干警的行为自觉。

自觉接受监督制约。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100余人次,参与案件公开宣告、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全面推行检察听证,推动建立听证员库,组织公开听证90件,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见。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县人民检察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以“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的韧劲,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体现到实际行动上。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始终筑牢政治忠诚

二、坚持围绕中心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三、坚持践行司法为民,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四、坚持依法能动履职,深耕监督主责主业

五、坚持全面从严治检,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创建时间:2023-01-04 14:47

闫海涛院长向灵璧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