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灵璧县人民法院渔沟法庭法官张旭前往申请执行人苗某家中,给申请执行人送来了期待已久的执行款。
在执行过程中,经过承办法官沟通协商,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约定由被告分期赔偿苗某上述款项。因苗某现瘫痪在床,每次执行款项送至法院后,均由承办法院张法官送至苗某家中,交给苗某手中。
苗某对承办法官的辛勤付出和努力表达了由衷的感激之情。整个案件历经数年之久,但承办法官及团队并未懈怠,持续跟进该案执行,这不仅是对苗某及其家庭的负责,更是彰显了法院司法公正和为民服务的宗旨。
2024-01-23 0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