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初,灵璧县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灵城地区解某、唐某等人以“灵璧县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名义对外大肆贩卖香港卡、澳门卡、缅甸卡以及各种电话卡、流量卡、注册卡;并利用多个号码、多个身份、多个地址收寄物流信息3650条,快递来源自山东、广东,流向则遍布全国各地,特别是广西、云南、福建等电信网络诈骗窝点重点地区;同时严某、汪某等人注册的网络传媒公司从解某处购买大量注册卡用于注册支付宝、抖音、快手、头条等各种APP平台,利用群控设备进行诈骗行为。2020年10月22日,灵璧县公安局在宿州市公安局相关部门的指导和大力帮助下,在“灵璧县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内将犯罪嫌疑人解某、唐某、侯某抓获,现场扣押作案电脑7台,手机34部,流量卡、注册卡、电话卡等约5万张。
经审讯,解某等人对自2019年8月以来以“灵璧县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名义,通过低收高卖的形式贩卖各种电话卡、流量卡、注册卡总数二十余万张,获利二十余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2020年10月23日,解某、唐某、侯某三人已被灵璧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为严密防范、重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有效遏制此类违法犯罪高发频发态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切身利益。近期,灵璧县公安局利用人口普查、农村逢集等方式走村入户,进学校、网吧等重点地区开展反电诈暨“断卡”行动宣传。
灵璧警方将持续开展“断卡”系列集中行动
全力斩断非法买卖手机卡、银行卡等源头
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态势
切实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