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灵璧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在开发区派出所等有关部门的配合下,通过缜密侦查,细致研判,抓获涉嫌合同诈骗罪在逃的犯罪嫌疑人陶某某(男,43岁,马鞍山人,2009年犯诈骗罪被判刑)。
2019年7月,田某在灵璧县某工地干活时,结识了陶某某。在闲聊的过程中,陶某某声称自己可以承揽到灵璧县某房地产建设项目约4万平方米的钢筋、木工等工程,且已经拿到相关项目的分包权,并向田某等多人许诺将其手中拿到的相关工程分包给他们去做。在取得田某等人的信任后,陶某某与田某等人签订了劳动分包合同,并以收取工程施工保证金、工程提成、进场施工需要找工地相关负责人送礼打点为由,先后收取田某等人五千至五万元不等费用,共计十余万元。
田某支付了一万元保证金后,一直关注项目工程进展情况,多次催促陶某某安排他们进场施工,陶某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让田某等人再等等。后田某到某房地产项目部核实时,发现陶某某所说的钢筋、木工等工程早已全部分包给别人承建,心有疑虑的他再次拨打陶某某的电话,才发现已经无法联系上陶某某。意识到上当受骗后,田某等人自认能通过自己的能力去追讨损失,随后用了多种方式一直无法联系上陶某某,直到无计可施时,才向公安机关报案。受理案件后,经侦大队民警立即围绕线索展开调查,历时多日精心研判,于2021年1月18日10时许,在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一工地将正在工地打工的犯罪嫌疑人陶某某抓获归案。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陶某某对诈骗田某等人10万余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陶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