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维护司法公正,7月17日上午,灵璧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针对殷某某涉嫌交通肇事一案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会议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场参加听证。 张攀登主持听证会并简要介绍了案件相关情况及本案主要犯罪事实。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李开明介绍了案件事实、该案证据,详细阐明了拟不起诉理由。 受邀代表委员详细听取了承办检察官的介绍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近亲属代表各方意见后对案件进行了集中评议,最终各方均认同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殷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灵璧县人民检察院对拟不起诉刑事案件进行公开听证,旨在深化检务公开,用“看的见”的方式,践行阳光检察的司法理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最大限度实现司法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