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上午,灵璧县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干警会同渔沟刑警中队办案人员到张某某非法采矿案件现场进行勘验。勘验的目的是深入了解张某某非法采矿的行为对案发地环境资源和生态系统造成的影响。
该院第五检察部是具体负责行政检察与公益诉讼工作的部门。2018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通过主动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方式,让公益诉讼成为保护公共利益的武器。非法采矿涉嫌犯罪的,不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承担赔偿矿产资源损失、生态环境修复费等民事责任。
该部接到宿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张某某非法采矿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线索后,第一时间向院领导进行报告,及时与公安机关及该院案件承办人进行沟通,开展相关调查工作。经过现场勘验,发现张某某的非法采矿行为不仅造成了山体滑坡、植被破坏、岩石裸露等,同时因非法开采形成的陡坡、高地等对附近居民生活也具有一定的安全隐患。勘验结束后,该部同渔沟刑警中队办案人员围绕该案违法行为人的基本情况、案发原因与背景、是否存在相关部门怠于履职及下一步工作重点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