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下午,灵璧县人民检察院联合灵璧团县委举行了民法典宣讲进企业活动。
灵璧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闫海涛结合宣传学习实施民法典,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与企业代表进行了交流。闫海涛向企业介绍了检察机关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方面的具体举措,并强调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广大企业应积极学习民法典,依法合规生产经营,树立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能力。
灵璧团县委书记张晓静结合团县委职能,就青年企业家要有担当、勇创新、敢拼搏等方面进行了交流发言。
该院一级检察官蒋斌向参会企业代表系统地介绍了民法典编纂的重大意义、编纂过程,并选取了与企业和职工息息相关的企业劳动用工、法律风险防范等热点问题进行详细讲解。该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卓之侨、第五检察部负责人高雏分别结合民法典宣讲了民事检察、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知识。
互动交流中,企业代表纷纷表示检察机关对民法典的讲解宣传,贴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需求,为企业送来了满满的“法律干货”,并且解答了很多法律方面的困惑,对引导企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意识很有帮助。同时,也对检察机关在服务保障民企发展方面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今年以来,灵璧县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检察院部署的“351”工程、市检察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七个三”行动计划,进一步落实灵璧县《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客观公正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结合学习宣传民法典,积极推动“四最”营商环境建设,为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灵璧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