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法治营商环境,切实发挥检察长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的示范、引领作用,灵璧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闫海涛带头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
2021年7月9日,灵璧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涉民营企业一审公诉案件公开开庭审理,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闫海涛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在办案中,他认真审阅卷宗,细致分析研判涉案证据,深入涉案企业走访,了解企业经营状况。严格执行高检院关于办理涉民企案件的11条执法司法标准,注重宽严相济,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尽可能减少对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提升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今年以来,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中,灵璧县人民检察院扎实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主动将检察工作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谋划和推进,立足检察职能,在依法履职中积极推动“四最”营商环境建设,从实从细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任务落实,以工作实绩检验学习教育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