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灵璧县公安局灵城责任区刑警队、灵城派出所民警在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辗转河北邢台、衡水,山东菏泽等地,连续抓获涉枪犯罪嫌疑人赵某、梁某、房某。目前,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我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2018年3月12日,灵璧县公安局灵城责任区刑警队民警在核查线索时发现,本县居民张某在某平台网店上购买并组装成一支气枪。民警顺线追查发现,在不到两年时间里,张某网购枪支的涉案网店铺账户内有大量销售记录及可疑资金流动,据此分析认为该网店很可能是以出售“除尘”工具为名,通过拆散邮寄的方式向外贩卖气枪枪支或零部件的销售窝点。
灵璧警方成立专案组,围绕该网店有关信息迅速开展侦查工作,掌握了贩卖枪支犯罪嫌疑人真实身份,逐步查清这是一个多层级贩卖枪支,销售范围遍及全国10余省、市、自治区,涉案线索3万余条的犯罪团伙。3月24日,警方在浙江义乌一小区内将犯罪嫌疑人李某龙、裴某魁、杨某强抓获,当场缴获枪支零部件1800余件,成功捣毁了该贩卖枪支零部件的犯罪窝点。警方随后赶赴浙江、安徽、江苏、山东、河北、河南等6省34市,奔波8000余公里,抓获了李某龙等人下线犯罪嫌疑人11名,缴获各类枪支42支、枪支打气筒及打气泵10余套。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龙、裴某魁、杨某强等涉案人员被判处两年六个月至十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余涉案人员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民警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任何制造、销售枪支、仿真枪的行为都是违法犯罪行为。严禁任何人非法持有、私藏、制造、贩卖枪支弹药,违者将受到法律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