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上午,灵璧县法院民二庭庭长张平审理原告陈秀兰诉被告灵璧山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王庆武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灵璧县统计局一行数人旁听观摩该案的审理过程。
双方当事人围绕案件事实及争议的焦点进行了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原告最主要的诉求是要求两被告将一处门面房过户到其名下,张平庭长围绕房屋过户的问题耐心询问当事人的意见、倾听各方的顾虑,给出专业指导意见,解决问题,各方虽当庭未达成调解协议,但双方矛盾已经被化解,原被告均同意在王庆武出具书面授权的情况下,公司同意协助将房屋过户到原告名下。
近半个小时的庭审,旁听人员认真聆听庭审内容,零距离的感受一场生动的庭审课堂,感受法庭的庄重与威严。
庭审观摩活动的开展是灵璧县人民法院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旨在提升法官业务素质、规范庭审秩序,提高庭审质量与司法公信力,加强法治宣传。下一步灵璧县人民法院将以此为契机,增强社会各界与法院的沟通联系,提高司法工作的透明度、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