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递交材料才4天,被告就已将15万欠款全部还给我了,我们已经达成了和解协议,我申请撤诉及解除对被告财产的保全,你们办事效率真高!”。自3月底灵璧县法院推行诉前保全以来,越来越多的原告权益得以快速实现。“诉前保全+调解”模式将矛盾纠纷止于未讼,缓解了诉讼耗时长、花费高的“诉累”问题。为严格贯彻落实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和加强办理诉前保全案件工作的意见》,灵璧法院秉持“抓前端,治未病”的理念,全力推行“诉前保全+诉前调解”新模式,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下一步,灵璧县法院将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通过立案阶段的“四快”,即快审查、快立案、快保全、快调解,将纠纷止于未诉,以最少的诉讼成本,最大化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