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上午,灵璧县人民法院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中共灵璧县人民法院机关委员会。此次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灵璧县人民法院第一届机关委员会委员7名。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吴斯同志当选为机关党委书记。
选举大会在宏伟高亢的国歌中开始,灵璧县人民法院96名正式党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上一届机关党总支书记刚洁主持并代表上届党总支作了工作报告,县直机关工委马程副书记等2人到会指导。
大会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和选举工作程序,表决通过了《中共灵璧县人民法院机关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宣读了中共灵璧县县直机关工委的批复文件,通过了监票人、唱票人和计票人名单,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了中共灵璧县人民法院第一届机关委员会委员并明确了职务分工。新当选机关党委书记吴斯作了表态发言。
马程代表县直机关工委向新当选的委员表示祝贺并对今后的党建工作作了工作指导。
最后,院党组书记、院长魏劲松同志代表院党组对当选的机关委员会委员提出了五点要求。
大会在雄浑庄严的国际歌声中,顺利闭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