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灵璧县法院渔沟法庭庭长马自卫带领合议庭成员前往砀山县人民法院与被告人“面对面”审理由灵璧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的被告人穆某某犯合同诈骗罪一案。经了解,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经查被告人穆某某患宫颈癌,经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放化疗后,医院建议其随时就诊。因被告人穆某某患病需治疗,且穆某某现已卧床无法从其居住地砀山前往灵璧法院开庭。

5月20日上午9时,随着砀山县人民法院第十法庭的法槌敲响,庭审程序照常进行,在法官助理、书记员的配合下,在持续近四个小时的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就案件事实的争议焦点开展辩论,并于庭后提交具体的书面意见。
庭审结束后,被告人落下了感激的泪水。她对着大家说:“我现在虽然患病了,但是案件一直压在我心里像一块石头一样。现在庭审结束了,心里轻松了许多,就等着判决结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