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11月4日,灵璧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流程监管工作会议。会议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段礼仑主持,党组书记、检察长闫海涛、综合业务部主任彭伟及各部室流程监管联络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共分为四项议程。会议学习了《灵璧县人民检察院流程监管工作实施办法》,通报了今年以来流程监控数据工作情况,并就案卡填录工作进行了讲解。最后,由党组书记、检察长闫海涛讲话。
1.提高站位抓质效。流程监管联络员要提高站位,充分发挥监督作用,自觉推动流程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
2.立足本位求极致。流程监管联络员要积极履行监督、管理、指导职责,发现《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情形的,应当责令其积极改正。
3.端正态度勇担当。流程监管联络员要定期对工作总体情况进行分析,有针对性地撰写分析报告,提出改进意见以更好地服务检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