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上午,灵璧县法院开展“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集中执行行动。对位于冯庙镇冯庙街一处房屋进行强制腾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到场见证。

2021年5月,因排除妨害纠纷一案,原告郗某某将被告余某某、徐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确认余某某、徐某应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搬出申请人位于灵璧县冯庙镇冯庙街两间两层半房屋,余某某、徐某未履行生效判决。2022年5月,申请人郗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后,余某某、徐某仍拒不履行腾退义务,灵璧县院发出腾退房屋公告后承办人多次约谈两名被执行人,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被执行人仍然拒不腾退所占房屋,消极抵抗执行。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但被执行人始终以各种理由和借口拖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