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灵璧县法院黄湾法庭受理一起返还 “三金”的彩礼纠纷案件,该庭充分运用“枫桥经验”工作法,秉持调解优先的理念,温情化解婚约财产纷争。

2023年1月,陆某(男方)与张某(女方)经媒人介绍相识,陆某为与张某缔结婚约,向张某及其父母给付彩礼款及“三金”。但张某父母收取彩礼后以张某年龄太小为由拒绝与陆某举办婚礼,经媒人等协商后张某及其父母只同意返还部分彩礼款,拒绝返还金首饰。双方沟通无果,陆某遂诉至黄湾法庭。承办法官秉持调解优先的理念,迅速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仔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诉求,深入了解纠纷背后的原因,引导父母从子女家庭幸福长远打算,理性对待彩礼给付,从根源上找到双方当事人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因本案涉及金首饰,为确保双方后续不产生其他矛盾,黄湾法庭建议陆某借助社会力量,邀请鉴定师一同参与调解。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调解,陆某方的鉴定师也当场对金首饰进行鉴定,确保无误后,张某当场返还金首饰,此案得以圆满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