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记者10月27日从安徽省司法厅获悉,根据近日印发的《安徽省设区的市规章质量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今后我省2-3年就会组织一次16市政府规章“体检”工作。通过评估,对制定优秀规章、体现创新的单位,省司法厅将通报表扬。发现有违法的内容,也将通过一定的形式,督促制定机关整改。
据悉,2015年以来,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我省16个设区的市全部获得地方立法权。各设区的市政府积极履行行政立法职权,共制定政府规章135件,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城市建设管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但是,由于立法经验不足、立法专业人才缺乏、行政立法体制机制不完善等原因,设区的市行政立法质量还不高,备案审查中也发现少数规章超越立法权限,少数规章内容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为了提高设区的市立法质量,鼓励行政立法工作创新,加强对设区的市行政立法工作的指导,今年,省司法厅探索对设区的市规章质量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