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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老槐树下的巡回审判
来源: | 作者:school-100 | 发布时间 :2026-10-12 | 20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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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灵璧县人民法院灵西人民法庭深入庄陈社区开展巡回审判,公开审理2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为方便旁听,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同时给居民提供更好的旁听环境,法庭将庭审现场设在一棵百年古槐树下,物业公司工作人员、部分业主、社区群众、县住建局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了庭审。

2名业主因不满物业服务拒交物业费

     该案系小区物业服务纠纷。在某物业公司诉张某、邱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因业主对小区保洁维护、设施维修响应等服务工作不满,认为物业未充分履行合同义务,长期拖欠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沟通、书面催告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称,“业主张某、邱某等人2025年2月14日至2026年2月13日期间,未按期缴纳物业费,要求张某、邱某支付拖欠费用并承担违约金。”而业主张某、邱某等人则表示,己方是由于不满物业服务质量,从而拒交物业费。

物业纠纷就地审理巡回审判方便群众

     灵璧县法院灵西人民法庭受理案件后,为了给当事人提供更加“便利、有效、低成本”的司法服务,推动物业服务市场规范化运营,决定采用巡回审判的方式,前往物业纠纷发生地的小区现场审理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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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审中,承办法官在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情况下,依法对物业服务合同的合法性、拒交物业费用的具体金额、拒交时间等案件事实进行了重点调查,庭审现场秩序井然,旁听人员认真聆听。周慧法官首先针对物业公司服务缺位问题劝解道:“物业服务合同是双方履约的基础,业主按时缴费是为了换取优质居住服务,你们在日常保洁、公共设施报修响应等工作中确实存在服务不到位、处置不及时的问题,这也是引发纠纷的根源,要正视自身问题。”面对业主的不满和质疑,法官耐心安抚情绪、细致普法:“我十分理解你们居住体验不佳、心生不满的心情,物业服务有瑕疵,大家可以通过沟通、投诉、合理维权的方式督促物业整改,但法律有明确规定,服务瑕疵不能成为全额拒缴物业费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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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的耐心疏导让双方逐渐放下对立情绪,业主坦言并非刻意欠费,只是长期服务问题得不到解决心存怨气,物业公司也主动认错致歉,承认日常服务存在疏漏、沟通不够到位。最终双方当庭达成和解,物业公司主动放弃部分诉讼诉求,承诺后续细化保洁、提速设施维修,全力优化物业服务,邱某当庭结清了拖欠的物业费。

“小”法庭化身法治宣传的“大”课堂

    巡回审判结束后,灵西人民法庭组织干警就地摆摊设点,与参加旁听人员展开互动交流。围绕群众们提出的有关物业费、公共费用分摊纠纷、《民法典》适用等问题,法官们一一进行了实例解答。同时,希望物业人员和业主双方以诚相待,履行各自应尽义务,共同打造无讼小区。

    旁听居民对法院将庭审搬至“家门口”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通过现场旁听,零距离感受到法庭的严肃和法律的威严,既方便业主了解案情,又可以学习庭审规则、法律知识,与司法进行零距离接触。物业纠纷案件虽标的较小,但涉及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切身利益,是一项牵涉主体众多,法律关系复杂、持续时间较长的社会矛盾纠纷,往往影响小区邻里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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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灵璧法院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发布物业纠纷典型案例和司法建议等措施,做实做好“抓前段、治未病”,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以个案办理推动实现类案解决,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