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灵璧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依法从速批准逮捕“4•01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凌某某。
2019年4月1日晚上,宿州市灵璧县灵城镇发生一起恶性杀人案件,3名受害人被尖刀捅刺身亡。行凶者被当场抓获。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凌某某自2017年与前妻甘某书离婚后,多次以索要孩子抚养费为由纠缠前妻要钱。案发当天,凌某某多次向前妻甘某书发出视频聊天遭拒后,积怨已久的凌某某便恼羞成怒,遂起杀人之心。当晚20时许,凌某某怀揣尖刀、砍刀窜至其前妻父母家中,先后将其前妻母亲徐某某、父亲甘某志连捅数刀刺死。随后,凌某某又持尖刀窜至其前妻甘某书经营的店铺,对甘某书连捅数刀,致其倒地(甘某书后经抢救无效身亡)。犯罪嫌疑人凌某某在之后追杀前妻甘谋书哥哥时被他人控制,赶到现场的巡逻民警遂将犯罪嫌疑人凌某某带回公安机关。
案发后,灵璧县人民检察院立即启动重大恶性案件快速反应机制,成立专案组,分管副检察长靠前指挥,选派精干力量介入该案引导侦查取证,案件移送审查批捕后,承办检察官迅速阅案、讯问犯罪嫌疑人、核实相关证据,依法从速作出上述决定。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尤加香 王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