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虞姬派出所接到报警称:一辆电动车被盗,要求出警。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组织警力赶至现场,经现场了解情况得知,19时许,张先生骑着电动车前往卤菜店买菜,想到买菜时间不需要太久,在停好电动车后,没有拔下钥匙。约15分钟后,朱先生从卤菜店出来,发现电动车不见,在四周寻找无果之后,怀疑被盗,便立即报警求助。
在朱先生的描述下,民警经初步现场勘查,发现在报警人朱先生停放电瓶车的附近,还停放有一辆类似电动车,钥匙还在车上。“是否有人将电瓶车骑错了?”带着疑问,民警经过调取周边视频展开调查走访工作,很快便找到将朱先生电动车骑走的女子,并在该女子家门口发现了朱先生的电动车。
经询问,该女子姓刘,刘女士当天晚上骑车去八岔路街买菜,与朱先生一样没有取下车钥匙,买完菜后直接骑车离开。经过民警解释,刘女士这才注意到停放在门口的电瓶车并不是自己的。随后,刘女士与民警一同赶往卤菜店门口,顺利找到了自己的电动车。
经过核实,两个人都没有拔电动车钥匙,确实是骑错了车。民警说明情况后,当事人双方自己也笑了,粗心的刘女士为自己的马虎道歉,朱先生也表示怪自己粗心忘拔钥匙,一场乌龙“盗车案”就此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