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上升,买车的人越来越多,出售二手车也就多了,然而就有这样的人,却在微信交易群、朋友圈,发布虚假的车源信息,对一些准备买车的人实施诈骗。
前不久,市民张某,就在一个出售二手车微信交易群内,添加一个微信昵称为“北京二手车批发”的销售中介为好友,后在通过浏览对方朋友圈,看中了一款二手轿车。和卖家协商之后,谈定该车裸车价格为3.3万元价格成交,另加车辆物流运输费1千元,卖家先让张某通过微信预交2000元定金后,双方便约定付款方式和办理购车手续以及发车事项,过了几天,卖家要张某把购车尾款也打过来,才能把车给张某物流过来,张某也没多疑,就把钱汇入对方指定的银行卡里,待张某付完购车款后,对方不但未能按照约定给张某办理提车手续和发放车辆,而且经张某多次催促对方履约时,遭到对方借各种理由拒不履约,张某觉得事情不对,遂报了警。
黄湾责任区刑警队民警接到报案后,立即投入案侦工作,发现犯罪嫌疑人在山东汶上县有活动轨迹。民警赶到汶上县落地查人,通过信息研判和比对确定犯罪嫌疑人韩某,男,30岁,山东汶上县人,2019年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不巧的是,在民警到来之前,韩某又流窜到河南南乐县。民警顾不得休息立即驱车赶赴南乐县开展抓捕工作。经过长达二十余小时的蹲守,民警于2020年5月10日晚,将犯罪嫌疑人韩某抓获。经对韩某住处进行现场搜查,发现涉案银行卡,但卡内资金被嫌疑人韩某购买了其他黄金首饰,价值4万
在审讯中,韩某如实供述自2020年2月份以来,通过对网上捏造虚假销售二手车信息,对多省购买二手车人钱财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网络上的信息真假难辨遇到不符合常理的交易情况更要谨慎对待仔细甄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