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灵璧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以争创“馗风神威——灵检公益在行动”检察工作品牌为抓手,坚持“围绕中心大局、对照考评标准、打造特色亮点、争创品牌典型”的总体工作思路,探索推行“三三制公益诉讼办案法”和“全流程公益诉讼办案法”,自我加压,负重奋进,各方面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
2021年,该院共新收集并录入系统进行办理行政公益诉讼线索252件,立案46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5份,收到回复21件,诉前整改率100%(扣除未整改向法院提起诉讼和回复期限尚未届满案件)。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6件,已经收到法院判决5份,法院判决支持率100%。
新收集并录入系统进行办理民事公益诉讼线索19件,立案7件,发出公告6份;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9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4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件,已经收到法院判决7份(含调解结案数),法院判决支持率100%。报请市院审查,协助市院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
结合公益诉讼办案,向有关单位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6份,已经收到回复15份,被建议单位接受整改率100%。发出的诉前检察建议被县领导批示2件,向市院报送典型案例5件,和相关单位召开联席会议3次,会签文件2件,召开听证会8次。
工作做法:
一是坚持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置于全县中心大局中进行谋划部署。
多年以来,灵璧县院始终坚持党委政府对什么领域比较关注,人民群众对什么问题反映比较强烈,我们就把什么领域和问题作为办案重点。民以食为天。本年度,该院在食品安全领域共收集办理案件线索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件,发出公告6份(含协助市院办理),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6件。
该院聚焦学校“营养餐”安全向县教体局发出的诉前检察建议获得了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的批示。对该份诉前检察建议,商请县教体局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公开宣告送达。
同时邀请县市场局、县卫健委、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会,共同研究如何加强对我县校园食品安全的监管。目前,整改工作已经取得初步成效。
二是坚持以工作机制创新为引领,着力打造符合灵璧实际、具有鲜明灵璧特点的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品牌。近年来,该县院经过艰苦探索,摸索出一条符合灵璧本地实际、具有鲜明灵璧特点的公益诉讼办案机制,这就是“三三制公益诉讼办案法”和“全流程公益诉讼办案法”。
三三制公益诉讼办案法
“三三制公益诉讼办案法”:一是做到“三个聚焦”。聚焦中心大局,想人民群众之所想,急党委政府之所急,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大局开展工作。聚焦考评标准,吃透考评标准,把有限的精力用在刀刃上。聚焦品牌创建,通过品牌创建,凝聚人心,集中力量,塑造环境,争取支持。二是抓住“三个环节”。抓住学习环节,先学会走,然后再去奔跑。保持定力,沉心静气研究别人尤其是先进单位是怎么干的,先做到移花接木、照葫芦画瓢,然后再去想着融会贯通、推陈出新。抓住宣传环节,通过宣传,争取党委、政府、人大、政法委及院党组和同志们对于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塑造有利于公益诉讼工作开展的内外环境。抓住办案环节,把所有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要放在办好案件上。三是做到“三个注意”。注意借力造势,善于从媒体报道中发现线索,通过市院交办、领导指示等方式,顺水推舟、乘势而为,推动案件的办理。注意系统思维,在办案中要找准支点,选准突破口,以案找案、以点带面,力争做到双赢多赢、行业治理。注意案件质量,要求每一个案件务必做到以下五点:这就是事实认定准确,法律适用正确,办案程序规范,案卡填录精准,案卷归档及时。
全流程公益诉讼工作法
“全流程公益诉讼工作法”:即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一肩挑,通过办理“食药环”等与公益诉讼工作密切相关的刑事案件,拓展公益诉讼检察案件的来源,剖析这些刑事案件所暴露出的社会治理的难点和痛点,以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工作为手段,推动社会治理的难点和痛点的解决。
三是着力加强队伍建设,着力建设一支政治立场坚定、业务素质过硬、职业操守能够经得起考验的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队伍。
根据该院实际,我们着力打造一支精干高效、敢于亮剑的公益诉讼办案队伍。公益诉讼工作于检察机关来说是弱项短板,要想大踏步地赶上时代,满足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于该项工作的殷切期望,必须要倾斜发展。同时公益诉讼工作的主动性更强,更加需要系统思维,更加注重办案的社会效果,其履职模式和能力要求显著不同于刑事检察。我们着力打造“忠诚、干净、自强、担当、温暖”的灵璧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精神,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的责任。部门负责人不仅要把业务工作干好,而且要把党组安排到本部的几名年轻同志培养好、领上路,坚决消灭“慵懒散”的工作作风,大力弘扬“求极致”的工作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