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灵璧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等职能,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为建设平安灵璧、法治灵璧贡献了检察力量。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斗争
该院自觉把扫黑除恶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起诉涉黑涉恶犯罪14件117人。该院刑事检察人员充分履职担当,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主动介入重大疑难涉黑涉恶案件,提出法律适用及取证意见100余条。坚持“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同步推进,严格执行“两个一律”“一案三查”“三长签字背书”制度,移送涉黑涉恶犯罪线索13条,移送保护伞线索11条,监督有关部门依法追缴黑财3000余万元。聚焦深挖根治、长效常治,制发检察建议41件,推动重点行业领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7名干警被评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个人”。
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工作
主动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在“战疫”中体现检察担当。该院组织48名干警深入社区,配合落实疫情防控部署,加强部门协作,建立涉疫情刑事犯罪快速反应机制,对8件涉疫犯罪案件依法快捕快诉,办理了全市首例涉疫刑事案件,及时有效打击疫情犯罪活动、有力维护社会秩序。灵活运用“互联网+检察”远程视频办案模式,通过远程视频完成远程提审、认罪认罚、开庭庭审、社区矫正等工作,提高办案灵活性、实效性。
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
该院始终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书面纠正违法90件次,提出(提请)刑事抗诉33件,立案监督30件,依法追捕、追诉51人。维护刑事执行公正,强化刑罚执行同步监督,加强监管场所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对100余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依职权或建议变更强制措施32人。审查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特赦案件92件92人,确保全县特赦工作准确高效开展。驻看守所检察室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倾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充分领会贯彻“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深刻内涵,该院与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联合出台《关于依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细化24条举措,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优质法治产品和保障。坚持以办案促发展,起诉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等侵害企业权益犯罪12件12人,起诉串通投标、合同诈骗、强迫交易等扰乱市场秩犯罪38件93人,维护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同时加强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运用“线上+线下”服务平台,畅通信访渠道,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检察服务。
严格落实公开听证制度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健全检察权运行外部监督,该院把公开听证作为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开展公开听证34件次,面对面释法说理、解疑释惑,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秉持“办案就是办民生”理念,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对无社会危险性不捕162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217人,让群众感受检察温度。落实《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聚焦社会治理难点,召开羁押必要性审查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充分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参与权,将羁押必要性审查、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引入社会监督,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可信。
护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该院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统一集中办理,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于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初犯、偶犯未成年人,不批捕54人、不起诉43人。对主观恶性较深、犯罪情节恶劣的未成年人依法惩治,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宽容不纵容,严管又厚爱。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122件145人。深化“绿伞行动”品牌建设,筹建400余平方米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院领导和未检业务骨干兼任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开讲法治教育课300余场。最新开展的“暖冬关爱,法治护航”检校共建活动,被“学习强国”平台、中国教育电视台等予以报道。